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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5-29 01: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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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四川省召开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会议决定,四川省201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4档调整为3档,即每月1100元、1250元、1400元,平均上调幅度14.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1.5元、13.2元、14.6元,平均上调幅度为 15.1%。
  会议决定,四川省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1%,上线为18%,下线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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