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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单同步即时结算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郭后华 发布日期:2014-06-24 0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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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东宝区城镇居民参保患者庞大妈病愈出院,结算医疗总费用5.8万元,应由基本医保报销4.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0.39万元,均在医院前台实行一张票据现场结算。住院期间,个人仅垫支了1.27万元自费和自付部分的费用。综合计算,庞大妈这次住院,医保报销比例达到了78%。
  2014年,荆门市把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纳入全年医保工作重点之一。从年初开始,市医保局配合信息中心,与商业保险反复沟通,密切协作,优化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简化经办服务流程,自5月1日起,实现了基本医疗费用与大病医疗费用“一单”同步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再不需个人垫支大病医疗费用,也不需持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到保险公司来回签字报销。此举不仅方便了群众,让老百姓能及时享受惠民政策,更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大病保险服务管理,形成了便捷、高效的一体化大病医疗保险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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