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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荆门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文章来源: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5-29 1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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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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