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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办养老院床位补贴翻两番

文章来源:《中老年时报》 作者:谢德斌 发布日期:2014-09-16 13: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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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过去的4000元上调到1.5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由过去的统一标准补贴,变为根据住养老人护理等级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
  根据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本次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按照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平均每张床位建筑面积30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不予补贴。
  今年1月1日起,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改扩建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床位给予1.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每张床位给予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在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方面,今年1月1日起,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的护理等级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补贴1050元。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补贴2250元。
  《天津市实施细则》、《天津市实施细则》本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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