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失业保险政策

衢州市:关于调整市本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衢市就〔2014〕7号)

文章来源: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1-24 14:46:4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关于调整市本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衢市就〔2014〕7号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14〕46号)精神,从2014年8月起,我市本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月标准从900元调整为1012.5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月标准从360元调整为405元。
  衢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2014年8月27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衢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