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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衡阳市:离退休人员转入转出业务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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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离退休人员转入转出

事项内容

对在省内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且居住地在省内的离退休人员办理转入转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条件

1、《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领取地变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原因证明资料:属于转回户籍地的,提供户籍证明资料;属于转往长期居住地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属于随子女长期居住的,提供子女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和子女关系证明相关资料。

4、在转入地领取养老金的存折复印件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申请材料

见条件栏

申请表格

(下载)

受理机关

决定机关

办事程序

二楼社保办事大厅16号窗口

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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