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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三明市:办理病残提前退休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17 1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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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保职工办理病残提前退休条件
  (1)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2)参保职工为企业员工
  (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2. 参保职工办理办理病残提前退休应提供的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1份)。
  (2)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医务科盖章)。
  (3)公示(单位盖章1份)。
  (4)公示回执(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盖章1份)。
  (5)《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a4五份)。
  (6)个人申请退休报告。
  (7)身份证复印件(a4两份,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8)企业单位性质(在单位名称后注明)。
  (9)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符时需复印“招工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3.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在每月的1到15日带齐申报材料至社保中心申请退休。
  (2)社保中心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退休的当月底前,完成参保职工退休条件的审核和养老金的计算。
  (3)参保职工次月15日前至社保中心领取存折、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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