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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困难农民居家养老享补贴

文章来源:《中老年时报》 发布日期:2014-12-23 1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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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实施 与现行城镇标准一致
  本市将实现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城乡统筹,从明年起,农村困难老人将和城市困难老人一样可以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农村困难老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补贴标准与现行城镇标准一致,根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为轻、中、重度三个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50元、50元、200元。服务补贴与护理补贴合并使用,每人每月为150元、200元和400元。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赵伟介绍,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将以代金券的形式支付给补贴对象。区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老人们可以拿补贴券就近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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