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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月还款额计算方法的说明

文章来源: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26 15: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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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公积金贷款职工:
  从2015年1月1日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贷款的利率、月还款额进行调整,1-5年贷款年利率3.75%,6年及以上贷款年利率4.25%。考虑到有相当部分的公积金贷款职工有过提前还款或指定提高过月还款额,所以决定仍沿用原调整方法。大部分的贷款职工月还款额不会发生变化,但贷款结清时间会稍微提前。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一、采用等额本金方式的贷款,月还本金不发生改变,每月利息按新利率计算,贷款结清时间不发生变化。
  二、采用等额本息方式的贷款,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
  1、首先根据该笔贷款2014年12月31日的本金余额、新利率和至贷款结束的剩余月数,按等额本息月供计算公式,算出新月还款额。
  2、若算出的新月还款额小于等于原月还款额,则不发生变动,仍执行原月还款额,但每月还的利息减少了,本金增加了,贷款结清时间会提前。
  3、若12月31日贷款存在逾期,算出的新月还款额会大于原还款额,则执行新月还款额。
  采用等额本息方式且月还款额没有变化的贷款职工若想按照新利率降低月还款额,可本人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咨询热线:12329。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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