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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我市城区企业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待遇再次提高

文章来源: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28 2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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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关于提高安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15〕3号)精神,从2015年1月起,我市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60元。我市城区企业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城区城市居民低保待遇执行,也将于2015年1月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
  目前,市社保局已做好城区企业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待遇调整发放准备工作,1月份差额部分将与2月份待遇一起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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