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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从外省市转入我市的职工个人帐户怎么管理?

文章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3-04 20: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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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依据:大劳发[2002]19号。社保中心2009.10.30确认。职工从外省市调入我市的,应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并按其调入前实际缴费工资和全部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录其历年缴费工资和个人帐户,其转移前个人帐户储存额仍按原办法管理。从调入之月起按我市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职工退休时,按其调入前后缴费工资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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