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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企业职工调入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3-04 2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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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依据:大劳发[2002]19号。社保中心2009.10.30确认。 企业职工调入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继续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待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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