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下发《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号)精神,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第十一年调整提高。
本次调整继续按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对企业高龄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我市退休人员月人均129元,退职人员月人均110元。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满30年及以上、20年到30年、不满20年的分别增发70元、60元、50元;2014年底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此次调整涉及全市35.4万企业退休人员,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提高248元。本次普调后,市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已接近3000元,与11年前相比增加了3倍多。同时,从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20元,惠及全市60万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也随着相应提高,由去年每月315元调整至每月353元,惠及市区3373个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