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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文章来源: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09-16 08: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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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决定自2014年10月8日起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调整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对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30%,贷款额度调整为不高于房价的7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60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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