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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调整二环路内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文章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25 1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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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起(商品房期房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发证日期为准,现房及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准),购买金华市区二环路以内住房的,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30%,二套房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60%;同时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40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0万元。购买市区二环路以外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通过差别化的政策调整,有助于引导理性购房、优化库存结构,缓解公积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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