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2021年1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对冲还贷方式将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冲式。
• 目前,我市按月对冲还贷方式采取的是报账式。
• 每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从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不超过月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转到个人还款账户,再从还款账户中划扣资金偿还贷款月还款额。
• 而从2021年1月起,按月对冲还贷方式将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冲式。
• 直冲式是从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扣不超过月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不再将资金转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 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批扣日为10日,每月15日、20日、25日、28日还会补扣。到了还款批扣日,将先划扣住房公积金直接对冲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划扣资金补足还款。
• 在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月还款额的情况下,要保证个人还款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以还款,以免产生逾期,影响信用。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2日发出年终关账通知:
• 该中心将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4日进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工作;
• 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放贷和还贷业务,资料受理照常进行;
• 贷款职工可于2020年12月28日前存足还款资金,避免出现逾期;
• 2021年1月5日恢复业务办理。
• 若对上述业务有疑问,可拨打热线电话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