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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调整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文章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4-01 15: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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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市从3月3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额度可达到总房价的80%,最高不超过35万元。对拥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30%,贷款额度可达到总房价款的70%,最高不超过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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