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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我市将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文章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4-02 16: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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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皖人社明电〔2015〕38号通知,我市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增资部分将于4月份养老金发放日兑现到位。
  凡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分定额调整和高龄调整两部分。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5元,并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高龄调整方面:2014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可登陆人社官方微信查询本人调待情况。凡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市人社局将免费推送本人养老金调整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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