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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民政局关于举办全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暨直属事业单位安全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凉民办〔2015〕21号)

文章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13 12: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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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民办〔2015〕21号

各县市民政局、州属养老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我州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进一步做好直属事业单位安全工作,州局研究决定,将对全州养老机构(含公办、民营)管理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福利院、福利中心等)未经过管理知识培训的院长、副院长及其它管理人员:

1、养老机构入住人员10人以内的,派1名院长(负责人)参加。

2、养老机构入住人员10-20人的,派院长、副院长(负责人)1名、其他管理人员1名参加。

3、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在20人以上的,派院长、副院长(负责人)1名、其他管理人员2名参加。

(二)各县市民政局分管养老机构的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各1名参加。

(三)直属事业单位派负责人1名参加。

以上参加培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培训内容

(一)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二) 养老机构的标准化管理。

(三)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

(四)直属事业单位安全工作。

培训学习完成后,现场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民政干部学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由州局委托省民政干部学校指派专业老师和聘请州公安消防和食品卫生部门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和培训时间:4月20日报到,21日-24日培训学习考试,除德昌福利院、盐源福利院,其他直属单位只参加21日上午8:30-12:00的会议。

培训地点:西昌醉太平大酒店(西昌市泸山山门斜对面)。

五、培训费用及组织

参训人员的培训费和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州局在专项经费中开支,其余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理或由县市民政局在相关工作经费中开支。

各县市民政局、直属养老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培训要求,组织好这次培训。各养老机构要安排好日常管理工作,不能因派员参加培训而影响养老机构的正常安全运行。

联系人:社会救助科 王春雄 联系电话:2170603

手机号:15244963679

凉山州民政局

2015年4月10日

凉山州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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