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71号)文件精神,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对以上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日前,元江县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工作已顺利完成。
此次调整,元江县涉及企业退休人员4500人,月增养老金941495元。通过本次调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调整前月人均1967元提高到2175元,月增资208元。
(元江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