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本文地址:玉溪市:政策解读: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济宁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如何缴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02-17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养老金会少吗? 2022-03-17
2022年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参保、停保攻略 2022-03-17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如何选择缴费基数(天津税务APP) 2022-03-17
将外省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成都需要哪些条件? 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