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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政策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文章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5-26 15: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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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 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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