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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景宁县“四举措”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文章来源:丽水市景宁县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05-07 0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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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民政局实行政府引导、民政监管、乡镇、街道主抓、村级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014年完成农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32家,投入资金达480多万元。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按照“就近、便利、安全、放心”要求,选择老年人便于参与、场所安全、设施完备、环境优雅的位置进行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原有的学校、大会堂、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进行改(扩)建。在规划布局上,优先选择老年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村级组织较强的村;在布点安排上,设在建筑低层、相对独立,符合当地规划和消防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方式布点建设。

二是严格掌握建设标准。每家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为100平方米以上,内设老人活动室、医务室、有20张床位的日托休息室等场所,并能提供便民食堂等服务。

三是提供便民服务。以老年人最基本、最关心、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出发,确定文体活动、医疗保健、便民食堂等基本服务项目。同时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村提供家政保洁、日间托管、康复护理、洗衣理容、邻里互助、志愿者活动等服务。

四是健全管理机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行属地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作保障,村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安全。同时建立党团员低龄老人3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作用,并适时开展党员公益日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为老年人服务。

 

景宁县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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