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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三措施推进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文章来源:丽水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21 14: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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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全区2015年新建40家村(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2015年度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下达和部署建设任务,同时,建立季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度,及时督促,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是构建山区特色模式。按照2013年村规模调整后现状,重新规划布局,根据山区特色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村(社区)原“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设施,分期分批进行设施改造,强化日间照料服务功能,完善健身休闲等各项设施,并转型升级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心福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居家养老信息呼叫中心,同时在各照料中心成立助老队伍,为老年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

三是加大资金补助力度。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集体出一点”的方法,筹集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建立照料中心建设资金补助机制,根据《莲都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经验收合格,在省、市财政补助基础上,区财政对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一次性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和 3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年正常运行260天以上的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的当年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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