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日益加剧,为了给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解决居家老人的生活困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近日,常熟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出台《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办法》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推广实施。
《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家庭负责,建设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虚拟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和“小型托老所”等新概念、新形态首次出现在《办法》规定中。该办法对服务对象和服务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老年人的年龄、失能、贫困等实际情况,分为居家养老的政府补助对象、政府援助对象和自助对象三类,主要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为重点,均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来实现。服务包括“走进户”和“走出户”服务两种,其中“走进户”服务是上门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修、助购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走出户”服务为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场地设施,为老人提供照料、护理与康复、老年教育、文体活动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