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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生活

古代退休官员的养老

文章来源:泰安市老龄委 发布日期:2015-05-26 15: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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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退休”一词开始出现,古文大家韩愈曾写道:“退休而居”,潜心写作。退休官员虽说是既得利益者,但他们也存在养老的问题。中国历朝历代也对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养老,有着较为完备的制度。

《周礼》有言,大夫七十而致仕。先秦时期,中国已经就有了官员退休的年龄标准,但还没有对退休官员的经济待遇做出规定,退休官员的收入都是出于皇帝的赏赐。西汉景帝时期的石奋,退休前为诸侯国的丞相,每月的薪水为120斛大米;退休之后,皇帝钦定石奋享受上大夫的工资待遇——月薪100斛。

到西汉末期平帝元始元年(正好是公元1年),官员的养老金才开始制度化。当时刚好是王莽当政,他为了笼络士大夫,规定年薪两千石以上的退休官员,养老金为原薪水的三分之一。而品级等于或低于两千石的文武官员就没有这个退休待遇了。这说明西汉末期的政府中下级官员(一般为地方郡守以下),还完全不能享受到法定的退休工资。

西汉平帝(前1年—6年在位)之前,退休官员岁没有固定的收入,但很多时候,某些官员能够得到皇帝一次性的退休奖赏。汉宣帝(前74年-前49年在位)时代的丞相韦贤,退休后得到的赏赐是黄金一百斤,豪华别墅一栋。还有一些高干,如御史大夫杜延年、大将军赵充国,以及汉元帝(前48-前33年在位)时代的丞相于定国等人,退休之后,还能获得皇帝御赐的“宝马香车”,即特别适合老年人乘坐的舒适马车。

唐朝前期延续北魏时期的制度,五品以上的退休官员享受一半的工资待遇,五品以下的官员退休之后只能拿四年的半俸。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生活的确很艰难的退休官员,还可以申请一些生活用品,而且政府必须派专人把这些生活用品送到退休官员的家里。

到了唐玄宗天宝九年(750),这一局面发生变化,五品以下的官员也能如五品以上的官员一样,享受终生的半俸待遇了。不过,唐代的很多高级官员在退休之后也能经皇帝特批,享受原来全部的工资待遇,甚至超过在职时的工资级别。

唐玄宗时期的右丞相宋璟和刑部尚书卢从愿,均被唐宗特批为“全俸”退休,享受在职时的全部工资待遇。本来,唐代的在职官员是有粮食补贴的,但退休之后就自动取消了,唐德宗倒是非常体恤退休官员,让他们在一半的工资待遇的基础上继续享受一半的粮食补贴。这无疑对于退休官员的养老保障,具有极大的意义。

宋代官员的收入很高,皇帝对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大臣,非常体恤和优渥,所以,在延续唐代退休官员养老制度的基础上,宋代有很大的改进。首先,宋代的退休官员,从太宗赵光义开始,就不分任何品级,一律享受半俸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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