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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召开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会

文章来源:湖北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5-29 11: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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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 养老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的指示,深刻吸取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养老机构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武汉市于5月28日上午在江岸区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现场会。市政府副市长刘立勇、副秘书长雷勇生、各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各区民政局局长、市民政局、财政局、城建委、安监局、公安消防局、城投集团等负责人、新闻媒体共计50人参加了现场会。

参会人员在刘立勇副市长的带领下,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挂牌督办两家重大火灾隐患的江岸区安康老年公寓、江岸区建设新村老年公寓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检查结束后,雷勇生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民政厅、省消防总队《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民政局通报了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市消防局对做好养老机构的消防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区分管区长就如何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最后,刘立勇副市长对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增强忧患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管理这根弦。要求大家要认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二是树立服务意识,提升养老机构火灾防控力。要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标准,强化制度落实,强化培训督导,强化监管查处。三是牢固责任意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监管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制。四是强化协同意识,开展消防专项大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在5月31日前,形成详细的检查台账,分门别类汇编成册。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在7月26日之前必须完成所有养老机构整改工作。要求消防部门到养老机构进行现场研究,现场督导落实。同时,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常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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