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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文章来源:宁夏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06-19 08: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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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主动、科学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服务需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6月16日,宁夏区民政厅、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此次推出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份30元,由老年人自费购买,可享受3项保障责任。其中意外伤害事故或意外伤害伤残每份可获10000元赔偿,意外伤害医疗每份每年可获3000元赔偿,包含意外伤害门诊及意外伤害住院保险责任,每次治疗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90﹪,意外伤害住院补贴每份每天可获20元补助,最高可补助30天。老年人在日常生活过程中遇到磕碰、烧烫、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意外风险时,都可以享受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老年人投入30元~150元的保费,就可以享受13000元~65000元的保额。凡具有宁夏户籍或外地来宁夏生活6个月以上的50~8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以参保。

宁夏区老龄委副主任、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杜正彬在致辞中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专为填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空白而精心设计的保险险种,有助于畅通老年人社会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防范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解除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后顾之忧、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降低社会保障成本,是一项投资较少却效果明显的惠老举措,对于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老年保障体系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启动仪式上,宁夏宁居通智能化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石广勇现场为100位老人赠送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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