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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

文章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09 14: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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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条件:

1、连续缴存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在凉山州内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3、在工作所在地没有自住房而租住住房;

4、租赁合同签定并已支付租金;

5、一年内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提取。

资料:

一、租住公租房:

1、公租房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收据。

二、租住商品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

1、工作所在地无自住房证明(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

2、租房合同;

3、承租住房所有权证(暂时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

4、支付租金的收据;

5、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基本信息、本人声明、单位意见等);

6、申请提取配偶帐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以上租房相关资料需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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