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嘉兴市企业2015年部分职业(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文件,文件第223条公布了养老护理员行业的指导价位,这一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养老护理行业的员工工资标准,客观上缓解了招工难、留人难的局面,是我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上的一次新突破。
在前期对全市10家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专业养老护理人员薪资摸底的基础上,经人力社保局核实定价,我市最终将该价位定于高位数60570,中位数42000,最低30300的标准。这一价位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我市养老机构在录用护理员时其薪资不得低于每年30300元的价格标准,同时对中档、高档的护理员薪资给予指导性的价格定位。今后一方面养老机构在招聘人员时有了薪资的最低限制及相关标准,另一方面护理人员对自身的薪资合理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