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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省民政厅对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建设补贴实地检查

文章来源:大庆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7-16 16: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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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至10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付会仁、裴德琼等一行3人,分别到萨尔图区、让胡路区、大同区、林甸县等县区,对我市新申报省级一次性建设补贴的12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机构审批手续、相关资料档案、机构床位设置、消防卫生安全、机构日常管理、运营补贴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
  一是严格查证核实审批材料。针对我市新审批的民办养老机构,查证了民政部门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准予许可(变更)的书面文件等,并核实了许可时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请机构持有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租赁房屋合同》是否与机构地址、规模相符,时间是否与机构设置开业时间相符,申请机构实际床位数与申报数是否相符等情况。
  二是严格检查管理运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查阅了申请机构相关档案、记录,检查了机构服务是否规范,老人入住名册、时间、人数与申报材料是否相符;是否有老年人入住协议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且收费标准是否公示上墙;实地检查了申请机构是否有健全的消防、卫生、安全等工作制度,是否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是否具备相应安全措施、配备安全设备;以及在申请资助年度内是否有严重责任事故与重大服务纠纷等。
  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台账。查阅了申请机构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台账。包括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核算是否规范、账目是否清晰,财务收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定期接受监督审查等。同时,查看建设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档案管理是否完备,包括《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汇总表》及其相应证明材料是否规范无误。以及我市建设补贴匹配情况,资金发放情况的有关凭证等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经过几天的实地查看,省厅检查组对我市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民政做为主管部门重指导、强落实,确保了申报机构资料程序完备合法,各项管理运营制度健全实用,财务管理规范有效。同时,检查组指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断创新、效果明显,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对全省的养老服务建设工作起到一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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