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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张掖市:之前同事用工资担保过公积金贷款,自己买房能先提取后贷款吗?

文章来源: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8-26 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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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第四条 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在购房合同签订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二)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购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和首付款收据;所购建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价证明资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自建房的,提供政府部门建房批文;
  (三)以家庭成员名义购建房的,借款申请人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四)以公积金质押贷款的还需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清单》;以工资质押贷款的还需提供每个担保人的《工资质押贷款担保人工资证明及承诺书》;以房产抵押贷款的还需提供拟抵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本市户籍证明,以所购房屋抵押,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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