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2014〕24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近日,长葛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长政〔2015〕56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提出了该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服务全面开展;宜居养老环境明显改善;建立起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家庭服务、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老龄产业规模显著扩大;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服务业成为我市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不少于35张;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二)明确了该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任务。一是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二是大力发展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四是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五是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六是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三)推出多项新政策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二是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政府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到2015年、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30‰、35‰的目标,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三是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支持政策。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五是落实养老服务融资政策。六是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就业政策。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养老服务业稳步推进。《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养老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营造社会氛围。另外,《意见》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就加快长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负责部门及时间进度,确保养老服务业稳步推进。
2014年,许昌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对全市养老服务业进行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长效化推进,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步伐。目前,长葛市认真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在全市最先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通过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截至目前,长葛市经审批社会养老机构5家,床位290张。(来源:许昌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