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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本溪市: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文章来源: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0-10 1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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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补贴一律实行轮候发放制。由本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申领住房补贴对象。

(2)对拟用单位自有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单位,可报经市财政局、市房改办批准后,按规定划转使用。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在扣除房改规定提留的各项基金和费用之后,原则上要全额转化为住房补贴资金。

(3)对其它由省级以上财政或中省直等上级主管部门核拨经费的单位,其住房补贴资金可自主筹集解决,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投放数额不限,具体实施办法比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实施意见,报经市财政局、市房改办批准后执行。

(4)对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未能按规定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必须限期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否则当年住房补贴预算指标不予兑现且不得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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