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民营养老机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入住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江苏省沭阳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消防等部门制定了《民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的补助力度。
《方案》明确,凡民营养老机构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简易自动喷淋系统或消火栓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建设以及电子巡更系统、老旧线路改造、建筑装修材料改造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的,由县民政局按照《沭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验收情况,采取“提前预拨、分年结算”方式给予改造费用70%的资金补助。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消防安全设施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强制关停或撤销。 (荣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