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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荣成市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暂定2850元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2-31 12: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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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人社字〔2015〕72号文件规定,荣成市2016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850元执行。

全年缴费按此基数计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需缴6840元;医疗保险可以缴纳统筹基金部分,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即46周岁以下按6.5%的比例、46周岁以上按6%的比例缴费,分别为2223元、2052元,也可以按10%的比例缴纳3420元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需缴171元,其中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的,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缴纳生育保险费,不缴纳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且间断后不能补缴,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时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年以上。本人申请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的,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进行调整。

缴费时,持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到市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部分银行网点、医院以及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通过自助终端缴纳社会保险费,2016年度缴费时间由原来的每年6月底前调整为截止到4月底,4月底后缴费的,医保将实行3个月的免责期。

同时,2016年度,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285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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