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充分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权益,吉安县就业局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共计330万元。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金额2/3的社保补贴。2015年全年,为1240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共计310.64万元。
促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2015年全年,为4个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19.57万元,涉及就业困难人员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