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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我市提高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文章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1-05 12: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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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4年度的320元/人.年提高至360元/人.年,个人筹资标准不变:其中成年人120元/人.年、未成年人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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