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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异地安置人员医药费报销范围、报销标准及报销时间

文章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2-02 16: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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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销范围:要符合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
  2、报销标准:异地安置人员医药费参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1]21号)文件规定。
  3、报销时间:异地就医医疗费在法定工作日到市医保处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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