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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政策

珠海市:关于下调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3-07 1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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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财金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调整为0.8%,个人费率由0.5%调整为0.2%,执行期从2015年6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满后按照全省统一的失业保险费率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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