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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三项举措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行维护

文章来源:安徽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3-30 0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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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池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全面建立农村敬老院建后管养机制,有力提升农村敬老院管理运营水平,有效发挥设施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住养需求。

二是开展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实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农村敬老院。经县区评定推荐,市局实地核查,符合一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标准的共有19个,二星级共有33个,三星级共有15个。

三是实施农村敬老院综合定额补助分类管理。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农村敬老院按星级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一类农村敬老院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4800元/人/年,二类农村敬老院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人/年,三类农村敬老院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7200元/人/年。

上报单位:池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何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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