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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池州市:本市拆迁还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08-29 2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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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流程

    个人准备提取材料→到所在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中心提取窗口受理→银行网点

    二、必备证件

    (一)单位开具并加盖财务章及公章的《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一式七联、不要填写),每人对应1份提取申请审批书;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要求本人到场办理;

    (三)若提取人为购房人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应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四)提取人在本市开立(具有账户结算功能)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

    三、必备资料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二)房屋拆迁安置结算清单原件;

    (三)结算补差价发票原件。

    四、注意事项

    1、提取额度为开具补差价发票日期内个人账户余额,家庭成员提取总额但不超过拆迁补差总价扣除公积金贷款之差额。

    2、每套住房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性提取。

    3、提取人在中心有多个有效帐户的,需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4、提取的公积金到帐后,提取人七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到中心窗口指定银行网点领取办结回单。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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