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号:
二、事项类别:住房保障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营公积金发[2015]7号)
四、受理单位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
五、基本流程
1.受理:
(1)初审柜员将申报人的办理要件,作为审核流程的依据,以备查询和存档。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2)受理后将流程提交到办事处主任审核。
2.审核:
(1)办事处主任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
(2)管理科审核;
(3)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初审柜员,完成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
网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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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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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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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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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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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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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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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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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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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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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熊岳办事点(隶属鲅鱼圈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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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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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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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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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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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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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病案、出院小结等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如遇转院治疗的需提供转院证明、医保部门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医疗费用收据、配偶关系的需出具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关系的需出具户口簿、职工本人提供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认定其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十、表格下载
无
十一、咨询渠道
网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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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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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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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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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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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63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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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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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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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48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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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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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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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393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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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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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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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625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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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熊岳办事点(隶属鲅鱼圈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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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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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794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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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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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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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782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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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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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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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580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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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
网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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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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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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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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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3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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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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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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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银行辽滨支行营口市渤海大街西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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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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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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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渤海东大街13号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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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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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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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建行开发区支行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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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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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熊岳办事点(隶属鲅鱼圈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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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岳二线建行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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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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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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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红旗大街100号华阳花园小区邮政储蓄银行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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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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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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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云桥广场营口银行建设支行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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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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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监督途径
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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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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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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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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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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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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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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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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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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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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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瀚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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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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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申请条件
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