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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池州市:提取类别9——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文章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30 1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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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

个人准备提取资料→到所在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中心提取窗口受理→银行网点

二、必备证件

(一)单位开具并加盖财务章及公章的《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一式七联,不要填写),每人对应1份提取申请审批书;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要求本人到场办理;

(三)提取人在本市开立(具有账户结算功能)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

三、必备资料

(一)已办理失业证的

1、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失业证原件。

(二)未办理失业证,且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外的

1、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外地户口簿原件。

(三)未办理失业证,且封存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1、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封存时间为准满两年;

2、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必须一次性办结销户手续提取全部余额。

2、单位经办人为销户提取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3、提取人在中心有多个有效帐户的,需同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4、提取公积金到帐后,提取人七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到中心窗口指定银行网点领取办结回单。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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