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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池州市:提取类别8——工作调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指南

文章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30 12: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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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

个人准备相关资料→到原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提取窗口受理→银行网点

二、必备证件

(一)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不要填写),每人对应1份提取申请审批书;

(二)调动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必备资料

(一)池州市行政区域内调动的

1、调令或调出单位的离职文件及调入单位的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调出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盖单位公章)。

(二)调出池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

1、调令或调出单位的离职文件及调入单位的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新调入单位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池州市行政区域内调动:原单位经办人需为调动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新单位办理开户手续后,才能一次性办结全部余额转移;

2、转移公积金到帐后,经办人七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到中心窗口指定银行网点领取办结回单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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