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池州市:异地购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08-29 20:25:0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受理流程

    个人准备提取材料→到所在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中心提取窗口受理→银行网点

    二、必备证件

    (一)单位开具并加盖财务章及公章的《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一式七联、不要填写),每人对应1份提取申请审批书;

    (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要求本人到场办理;

    (三)若提取人为购房人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应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四)提取人在本市开立(具有账户结算功能)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

    三、必备资料

    (一)购商品住房

    1、购房合同原件(加盖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备案章或提供合同备案确认单);

    2、全部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3、如办理了贷款,须提供在购房所在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征信报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购二手住房

    1、二手房交易合同原件(加盖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备案章或提供合同备案确认单);

    2、已办理二手房过户后的新《房屋产权证》原件;

    3、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4、如办理了贷款,须提供在购房所在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征信报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二手住房买卖交易对象若为相互具有法律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不予提取公积金。

    2、提取额度为最后一次付房款时开具发票日期内个人账户余额(预付款金额+家庭成员提取总额+公积金贷款额≤总房价)。

    3、每套住房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

    4、提取人在中心有多个有效帐户的,需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5、提取的公积金到帐后,提取人七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到中心窗口指定银行网点领取办结回单。

 

咨询电话:12329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池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