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资讯

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出台

文章来源: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4-12 06:43:1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贵州省近日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6〕5号),对改革的总体要求、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金的监督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规范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建立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16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本次改革的时间节点为2014年10月1日。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的过渡性措施。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