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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出手续?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4-26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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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跨统筹区转出人员,在社会保险关系中止后,需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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