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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出台居家养老服务优化方案

文章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5-10 16: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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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文件精神,围绕社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优先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基本方向,以现代物联网为支撑,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宿迁市政府出台居家养老服务优化方案。

一是立足实体运营。引进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养老服务企业,做精做强实体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站)。二是引领市场需求。不断挖掘社会化、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力,做大做优居家养老服务产业。三是引导社会参与。按照供给侧改革思路,围绕市场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加盟合作等方式,吸引各类工商、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四是政府基本保障。着眼于保“基本人群”的基本需求和“不得不保、必须要保”的刚性需求。

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暂定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生活贫困(低保标准2倍以内)老人、失独老人等五类群体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自理老人。

助餐便利服务,每人每月补贴标准60元;助急关爱服务,为每人配备报警器、老人手机、智能健康手环、远程监控等智能生活救助设备;助洁安康服务,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每人分别补贴150元/月、120元/月;助安保险服务,为兜底服务对象提供意外身故保险等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年。(老龄办 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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