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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宿民发〔2015〕15号)

文章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3-25 20: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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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民发〔2015〕15号
  各县(区)民政局(老龄办),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4]224号)要求,到2020年,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覆盖率达到20%。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4]131号)规定,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请各县(区)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照往年已建成数,梳理还未建设的城乡社区,认真组织申报,防止重复申报。现将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于3月15日前书面盖章报市民政局,同时报电子稿。
  联系人:刘玉华,联系电话:84363676
  电子邮箱:sqlaoling@163.com
  附件:1.2015年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分解表
  2.2015年全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分解表
  3.2015年全市农村“老年关爱之家”项目建设分解表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老龄办
  2015年3月9日

附件1

2015年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分解表

县  区

社区总数

到2020年应建数

已建成数

2015年任务数

备注

沭阳县

474

474

383

50

 

泗阳县

241

241

216

13

 

泗洪县

321

321

236

20

 

宿城区

163

145

145

18

 

宿豫区

138

138

94

20

 

市经开区

32

32

18

6

 

湖滨新区

46

46

31

6

 

洋河新区

46

46

22

10

 

合  计

1461

1461

1163

125

 

附件2

2015年全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分解表

县  区

城市社区总数

到2015年应建数

已建成数

2015年任务数

备注

沭阳县

131

26

16

4

 

泗阳县

106

21

20

4

 

泗洪县

158

31

11

4

 

宿城区

60

12

9

3

 

宿豫区

50

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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